成都前鋒電子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成都前鋒電子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于2022年7月11日發出,于2022年8月9日上午在成都市高新區百草路1179號員工食堂大廳召開。
出席本次股東代表大會的股東或股東代表 61 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權數:42922264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權數的86.28%。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楊鋼主持,出席董事6人(陳敦勇、楊玉和、李文才、劉鴻、張兵)。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或股東代表認真審議和表決,形成以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公司第七屆董事會工作報告》。
贊成票: 42922264 股,占出席會議代表股權數的 100%;
反對票: 0 股,占出席會議代表股權數的 0%;
棄權票: 0 股,占出席會議代表股權數的 0%。
二、審議通過了《公司第七屆監事會工作報告》。
贊成票: 42922264 股,占出席會議代表股權數的 100%;
反對票: 0 股,占出席會議代表股權數的 0%;
棄權票: 0 股,占出席會議代表股權數的 0%。
三、審議通過了《公司第八屆董事、股東代表監事選舉辦法》。
贊成票: 42922264 股,占出席會議代表股權數的 100%;
反對票: 0 股,占出席會議代表股權數的 0%;
棄權票: 0 股,占出席會議代表股權數的 0%。
四、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公司第八屆董事會換屆選舉投票結果如下:
序號 |
姓名 |
表決意見 |
贊成(股) |
比例 |
1 |
楊鋼 |
42909306 |
99.97% |
2 |
楊玉和 |
42434986 |
98.86% |
3 |
劉鴻 |
39928394 |
93.02% |
4 |
張兵 |
39926749 |
93.02% |
5 |
李文才 |
36915055 |
86.00% |
6 |
陳敦勇 |
36870060 |
85.90% |
第八屆董事會由6人組成,任期三年。
五、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公司第八屆監事會換屆選舉投票結果如下:
序號 |
姓名 |
表決意見 |
贊成(股) |
比例 |
1 |
王太平 |
41731718 |
97.23% |
2 |
李長勝 |
41195073 |
95.98% |
3 |
管峰 |
39234551 |
91.41% |
4 |
譚梅 |
36975916 |
86.15% |
第八屆監事會由6人組成,其中股東代表監事4人、職工監事2人,任期三年。職工監事已經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會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他們分別是:王勇剛、鄂剛。
六、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第八屆董事津貼及工作補貼方案的議案》。
贊成票: 42701573 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代表股權數的 99.49%;
反對票: 94811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代表股權數的 0.22%;
棄權票: 125880 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代表股權數的 0.29%。
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第八屆監事津貼及工作補貼方案的議案》。
贊成票: 42722861 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代表股權數的 99.54%;
反對票: 73523 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代表股權數的 0.17%;
棄權票: 12588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代表股權數的 0.29%。
八、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
1、原章程中“第8條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修訂為:“第8條 總經理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原章程中“第62條公司設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設董事長一人,可設副董事長一人。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行使以下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制定實施細則;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擬訂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利潤分配、彌補虧損方案;
五、擬定公司增加和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六、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方案;
七、聘任或解聘公司經理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八、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決定公司內部機構的設置。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修訂為:“第62條公司設董事會,由六名董事組成,設董事長一人,可設副董事長一人。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行使以下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制定實施細則;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擬訂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利潤分配、彌補虧損方案;
五、擬定公司增加和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六、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方案;
七、聘任或解聘公司經理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八、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決定公司內部機構的設置。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3、原章程中“第75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由五名監事組成,其中股東監事三名,職工監事兩名。監事每屆任期三年。股東擔任的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職工擔任的監事由公司工會或職工代表會民主選舉產生或更換,監事連選可以連任。本公司的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監事會設監事會主席一名,監事會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時,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修訂為:“第75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由六名監事組成,其中股東監事四名,職工監事兩名。監事每屆任期三年。股東擔任的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職工擔任的監事由公司工會或職工代表會民主選舉產生或更換,監事連選可以連任。本公司的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監事會設監事會主席一名,監事會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時,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股東大會同意對《公司章程》部分條款進行修訂,并授權董事會負責具體辦理相關手續。
本議案為特別決議事項,已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贊成票: 42922264 股,占出席會議代表股權數的 100%;
反對票: 0 股,占出席會議代表股權數的 0%;
棄權票: 0 股,占出席會議代表股權數的 0%。
九、審議通過了《關于辦理確認股東股權的議案》。
股東大會同意公司對現有股東的持股情況進行確權(由公司聘請的中介機構進行股東訪談、公證等),并授權董事會負責具體辦理相關手續。
贊成票: 42922264 股,占出席會議代表股權數的 100%;
反對票: 0 股,占出席會議代表股權數的 0%;
棄權票: 0 股,占出席會議代表股權數的 0%。
十、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股權集中登記托管的議案》。
股東大會同意將公司全部股權委托成都托管中心有限責任公司進行集中登記托管,并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相關具體事項。
贊成票: 42922264 股,占出席會議代表股權數的 100%;
反對票: 0 股,占出席會議代表股權數的 0%;
棄權票: 0 股,占出席會議代表股權數的 0%。
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及《成都前鋒電子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2022年8月9日